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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ayx官网平台行政协议案件典型案例(下)

已被浏览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最高人民法 和

爱游戏ayx官网平台6.崔某某诉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案

——行政机关违反招商引资承诺义务,滥用行政优益权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基本案情

2001 年6月28日,中共丰县县委 和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丰县政府)印发丰委发〔2001〕23号《关 于印发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的通知》(以下简称《23号通知》),就丰县当地 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和具体实施作出相应规定。2003 年,在崔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 的推介运作下,徐州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建成并投产。后崔某某一直向丰县政府主张支付招商引资奖励未果。2015 年5月,崔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之诉,请求判令丰县政府依照《23号通知》第25条 和附则 的规定兑现奖励义务。丰县政府在收到一审法院送达 的起诉状副本后,其下属部门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县发改委) 于2015 年6月作出《关 于对 <关 于印发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的通知> 部分条款 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23号通知》第25条 和附则作如下说明:“……3.本县新增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参照此政策执行。本条款是为了鼓励本县原有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扩大产能,为我县税收作出新 的贡献,可参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二)裁判结果

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丰县政府作出 的上述招商引资奖励承诺,以及崔某某因此开展 的介绍行为,符合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 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 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 的特征,具备诺成性、双务性 和不要式性 的特点。崔某某多次主张丰县政府应当按照《23号通知》 的规定向其支付招商引资奖励未果,由此发生 的纠纷属 于行政合同争议,依法属 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对 于本案中丰县政府是否应当支付招商引资奖励费用 的问题,要审查其行为有无违反准用 的民事法律规范 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合同法中 的帝王条款,也是行政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 的基本行为准则。基 于保护公共利益 的考虑,可以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 和变更行政协议中具有一定 的优益权,但这种优益权 的行使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抵触,不能够被滥用,尤其是在行政协议案件中,对 于关键条文 的解释,应当限制行政主体在无其他证据佐证 的情形下任意行使所谓 的优益权。本案一审中丰县发改委将《23号通知》附则所规定 的“本县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仅指丰县原有企业,追加投入,扩大产能,属 于限缩性 的解释。该解释与社会公众正常 的理解不符。丰县政府通过对当时承诺重新界定 的方式,推卸自身应负义务,是对优益权 的滥用,显然有悖 于诚实信用原则。故应当认为丰县发改委《解释》中 的该相关内容无效,判令丰县政府继续依照《23号通知》 的承诺履行义务。

爱游戏ayx官网平台7.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合同案

——行政机关采用签订空白房地产收购补偿协议方式拆除房屋后,双方未能就补偿内容协商一致,行政机关又不作出补偿决定 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行政机关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一)基本案情

2017 年3月4日,原告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某与被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设立 的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签订《多湖中央商务区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房屋及土地收购货币补偿协议》一份,原告同意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收购其所有 的座落 于金华市金东区浮桥东路88号华丰市场综合楼 的房屋。但双方未就房屋 的性质、面积及收购 的补偿金额等内容进行约定。同日,原告法定代表人严某某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其本人会积极响应多湖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同意先行拆除华丰市场所有建筑物,自愿承担先行拆除 的所有法律效果。次日,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对原告所有 的华丰市场综合楼实施了拆除。之后,因被收购房屋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双方对适用何种补偿标准有争议,一直未就补偿金额协商一致。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多湖中央商务区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房屋与土地收购货币补偿协议》无效;请求被告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或按现行同类附近房地产价格赔偿原告损失。

(二)裁判结果

经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建立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 的收购协议,在一定层面上有利 于提高旧城改造 的效率,并有助 于通过合理 的价格来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更加充分更加及时 的补偿安置,具有现实合理性 和可行性。对 于原告同意收购、承诺可以先行拆除再行协商补偿款项并已实际预支部分补偿款、行政机关愿意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公平合理 的并不低 于当时当地同区位同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 的补偿安置,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 的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收购协议情形 的,不宜完全否定此种收购协议 的合法性。故对原告事后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鉴 于协议约定 的房屋已被拆除,对原告要求恢复房屋原状 的请求,亦不予支持。对 于涉案房屋 的损失补偿问题,被告应采取补救措施,协商不成 的,被告应及时作出补偿 的处理意见。遂判决责令被告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个月内对原告所有 的案涉房屋 的损失采取补救措施;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爱游戏ayx官网平台8.安吉展鹏金属精密铸造厂诉安吉县人民政府搬迁行政协议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在对行政协议进行效力性审查 的同时,亦应当对行政机关订立行政协议 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判

(一)基本案情

2012 年5月18日,中共安吉县委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委办[2012]61号文件设立安吉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2013 年12月30日,安吉县编制委员会发文撤销临港管委会。2015 年11月18日,湖州振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吉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委托对安吉展鹏金属精密铸造厂(以下简称展鹏铸造厂)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目 的是拆迁补偿。2016 年1月22日,临港管委会与展鹏铸造厂就企业搬迁安置达成《企业搬迁补偿协议书》,约定临港管委会按货币形式安置,搬迁补偿总额合计1131650元。协议签订后,合同双方均依约履行各自义务,2017 年7月12日,展鹏铸造厂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作出 的《企业搬迁补偿协议书》 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予以撤销,并责令依法与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裁判结果

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行政协议既有行政性又有契约性。基 于行政协议 的双重性特点,在行政协议案件司法审查中应坚持对行政机关行政协议行为全程监督原则、双重审查双重裁判原则。在具体 的审查过程中,既要审查行政协议 的契约效力性,又要审查行政协议行为特别是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 的合法性。本案中,临港管委会系由安吉县人民政府等以规范性文件设立并赋予相应职能 的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的能力,无权以自己 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该管委会被撤销后,更无权实施签约行为。虽然安吉县人民政府追认该协议 的效力,并不能改变临港管委会签订涉案补偿协议行为违法 的事实。但是,涉案补偿协议系双方基 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达成,且已经实际履行完毕,补偿协议 的内容未并损害展鹏铸造厂 的合法补偿权益,在安吉县人民政府对涉案补偿协议予以追认 的情况下,协议效力应予保留。故判决确认安吉县人民政府等设立 的临港管委会与展鹏铸造厂签订案涉协议 的行为违法;驳回展鹏铸造厂要求撤销案涉协议并依法与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的诉讼请求。

爱游戏ayx官网平台9.寿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案

——特许经营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的情形,符合协议解除 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可以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但该行为亦应遵循法定程序,给相对方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补偿。

(一)基本案情

2011 年7月15日,寿光市人民政府授权寿光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与寿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公司)签订《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昆仑燃气公司在寿光市从事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30 年。协议签订后,昆仑燃气公司办理了一部分开工手续,并对项目进行了开工建设,但一直未能完工。2014 年7月10日,寿光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催告通知,告知昆仑燃气公司在收到通知后两 个月内抓紧办理天然气经营许可手续,否则将收回燃气授权经营区域。2015 年6月29日,昆仑燃气公司向寿光市人民政府出具项目建设保证书,承诺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三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否则自动退出授权经营区域。2016 年4月6日,寿光市人民政府决定按违约责任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昆仑燃气公司 的特许经营权。昆仑燃气公司不服,经复议未果,遂起诉请求确认寿光市人民政府收回其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的行为违法并撤销该行政行为。

(二)裁判结果

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特许经营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的情形,符合协议解除 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可以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但该行为亦应遵循法定程序,给相对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予以补偿。本案中,寿光市人民政府多次催促昆仑燃气公司完成天然气项目建设,但昆仑燃气公司长期无法完工,致使授权经营区域内居民供气目 的无法实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解除特许经营协议 的法定条件成立。寿光市人民政府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昆仑燃气公司已获得 的特许经营权,应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告知昆仑燃气公司享有听证 的权利,但其未能履行相应 的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因此,被诉行政行为虽然内容合法,但程序违法。鉴 于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该行为一旦撤销会影响城市发展需要 和居民供气需求,故该行为应判决确认程序违法但不予撤销。寿光市人民政府对此应采取相应 的补救措施,对昆仑燃气公司 的合理投入予以弥补。

爱游戏ayx官网平台10.徐某某诉安丘市人民政府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案

——行政协议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或者适用民事法律规范亦属无效 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无效。

(一)基本案情

1993 年12月,徐某某以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王五里村购得一处宅基地,并盖有占地2间房屋 的二层楼房。2013 年,安丘市人民政府设立指挥部,对包括徐某某房屋所在 的王五里村实施旧村改造,并公布安置补偿政策为“……房屋产权调换:每处3间以上 的合法宅基地房屋在小区内安置调换200㎡楼房,分别选择一套80㎡、一套120㎡ 的十二层以下小高层楼房屋;2间以下 的安置一套100㎡ 的小高层楼房。实际面积超出或不足部分,按安置价找差……”。同 年8月5日,指挥部与徐某某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第二条约定 的补偿方式为“徐某某选择住宅楼回迁,选择住宅楼两套均为十二层以下小高层,户型以120㎡ 和80㎡户型设计……”。协议签订后,徐某某领取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共计152984元。2017 年7月,指挥部交付徐建勋一套100㎡楼房安置。对此,相关部门答复称“根据当时 的拆迁政策,徐某某只能享受100㎡安置房一套。”徐某某不服,遂起诉请求判令安丘市人民政府继续履行《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交付剩余 的100㎡楼房。

(二)裁判结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的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 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本案中,安丘市人民政府作为旧城改造项目 的法定实施主体,制定了安置补偿政策 的具体标准,该标准构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的依据,而涉案《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关 于给徐某某两套回迁安置房 的约定条款严重突破了安置补偿政策,应当视为该约定内容没有依据,属 于无效情形。同时考虑到签订涉案协议 的目 的是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徐某某依据违反拆迁政策 的协议条款再获得100㎡ 的安置房,势必增加政府在旧村改造项目中 的公共支出,侵犯整 个片区 的补偿安置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涉案争议条款关 于给徐某某两套回迁安置房 的约定不符合协议目 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亦应无效。故徐某某在按照安置补偿政策已获得相应补偿 的情况下,其再要求安丘市人民者政府交付剩余100㎡ 的安置楼房,缺乏事实 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遂判决驳回徐某某 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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